检察公益服务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国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公益保护这一核心职责,积极开展公益服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我院检察公益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我院高度重视检察公益服务工作,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公益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公益服务工作职责,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了公益服务工作制度,确保公益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强化公益诉讼,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我院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等领域,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一是加强线索摸排,及时发现公益损害问题;二是依法立案调查,查明事实,依法提起公益诉讼;三是强化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深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我院加强与行政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的协作配合,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线索互通、资源共享;二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公益诉讼工作水平。
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意识
我院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公益诉讼的认识和关注,一是通过举办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向公众普及公益诉讼知识;二是利用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三是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法治观念。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我院注重公益诉讼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检察人员公益诉讼工作能力,一是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上级检察机关举办的公益诉讼培训班;二是开展内部业务交流,分享工作经验;三是强化考核评价,激励检察人员积极投身公益服务工作。
我院检察公益服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提升检察公益服务工作水平,为建设法治中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