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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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检察院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在过去的一年里,辉县检察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检察院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我院工作报告如下:

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 强化刑事检察工作,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00余人,提起公诉600余件,有力打击了各类刑事犯罪活动。

  2. 优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共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0余件,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深化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保护生态环境、服务绿色发展”专项活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余件,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强化法律监督,保障司法公正

  1. 加强对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对侦查机关不立案、不逮捕、不++等决定提出纠正意见20余件,确保了案件质量。

  2. 强化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或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3. 加强对刑罚执行的监督,对刑罚执行活动中的违法问题,依法提出纠正意见30余件。

深化司法改革,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1. 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提高检察官独立办案能力。

  2.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3. 深化检务公开,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检察工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检察队伍廉洁自律

  1.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2. 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检察队伍中的违法++问题零容忍。

  3. 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反腐合力。

辉县检察院在过去的一年里,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努力,为实现辉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敬请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予以监督和指导!

辉县检察院[[今天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