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生态环境工作报告
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现将我县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工作进展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通过加大工业污染源治理、燃煤锅炉淘汰、机动车尾气治理等措施,我县空气质量逐年提升,2019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0天,PM2.5浓度同比下降10%。
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我县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重点流域治理,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确保饮用水安全,2019年,地表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土壤污染防治有序推进,我县积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2019年,完成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10个,治理面积达到1000亩。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管控,我县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严守生态红线,2019年,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实现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重达到30%。
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加大,我县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9年,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00余起,罚款金额达到500万元。
存在问题
生态环境治理任务艰巨,我县生态环境基础薄弱,治理任务艰巨,部分领域存在环境风险。
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有待提高,部分企业和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不足,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量不足,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量相对薄弱,执法手段和装备有待提升。
下一步工作计划
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深入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我县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