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烦检察院工作报告
娄烦县人民检察院在过去的一年里,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娄烦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我院工作报告如下:
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强化刑事检察工作,一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20人,提起公诉180人,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三是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一是依法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0件,已办结45件,二是加强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动解决民事行政领域突出问题。
(三)强化公益诉讼工作,一是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件,已办结8件,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公益诉讼工作合力。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业务能力建设,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提高检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服务娄烦经济社会发展
(一)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依法严厉打击侵害贫困群众利益犯罪,助力脱贫攻坚。
(二)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对涉企案件的办理,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参与社会治理,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娄烦县人民检察院在过去的一年里,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娄烦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努力,为实现娄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