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河长制工作报告
近年来,株洲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株洲市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河长制工作成效
河湖水质明显改善,通过实施河长制,株洲市河湖水质得到明显改善,主要河湖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
河湖生态得到恢复,河长制实施以来,株洲市积极推进河湖生态修复,恢复河湖生态功能,提高了河湖生态环境质量。
河湖管理保护水平提高,河长制工作体系不断完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明确,管理保护水平得到提高。
河湖治理项目加快推进,株洲市积极推进河湖治理项目,加大对河湖治理的投入,确保河湖治理项目顺利实施。
河长制工作亮点
创新河长制工作模式,株洲市在河长制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创新,形成了具有株洲特色的河长制工作模式。
强化河湖执法监管,株洲市加大对河湖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维护河湖生态环境。
深化河湖治理,株洲市积极推进河湖治理,加强河湖清淤、岸线整治、生态修复等工作,提升河湖治理水平。
加强河湖宣传,株洲市积极开展河湖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环保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河湖保护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工作计划
持续推进河湖治理,株洲市将继续加大河湖治理投入,推进河湖清淤、岸线整治、生态修复等工作,确保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严格河湖执法监管,株洲市将进一步加强河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维护河湖生态环境。
完善河长制工作体系,株洲市将继续完善河长制工作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确保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深化河湖宣传教育,株洲市将继续加强河湖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河湖保护的良好氛围。
株洲市河长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将继续努力,确保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建设美丽株洲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