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绿水青山,筑牢生态屏障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生态资源保护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现将我院生态资源检察工作报告如下:
生态资源检察工作概况
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我院紧紧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确保绿水青山。
强化生态资源保护公益诉讼,针对生态环境损害案件,我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我院积极与环保、林业、水利等部门沟通协作,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
开展生态资源保护宣传教育,我院通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生态资源检察工作成效
生态资源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下降,近年来,我院办理的生态资源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下降,有效遏制了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
公益诉讼案件取得显著成效,我院公益诉讼案件涉及生态环境损害、资源保护等领域,通过提++讼、督促整改等方式,推动受损生态环境得到修复。
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不断提高,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不断提高,积极参与到生态资源保护中来。
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相关部门加大了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生态资源检察工作展望
深化生态资源检察改革,进一步健全生态资源检察制度,提高检察工作效能。
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加强与环保、林业、水利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
提高生态资源保护意识,继续开展生态资源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犯罪,保持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捍卫绿水青山。
我院将继续深入推进生态资源检察工作,为守护绿水青山、筑牢生态屏障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