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金融领域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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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金融领域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金融领域风险防控,确保金融安全稳定,根据上级党委部署,我们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金融领域巡察工作,现将巡察情况报告如下:

巡察情况

巡察范围

本次巡察范围包括辖区内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互联网金融等金融领域,重点对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经营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

巡察方法

本次巡察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了解、实地检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对金融领域进行全面巡察。

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意识不强,对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重视不够,存在一定程度的违规操作和业务风险。

(2)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部分业务流程存在漏洞,导致业务操作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

(3)合规经营意识淡薄,部分金融机构存在违规发放贷款、违规销售金融产品等问题。

(4)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突出,部分平台存在非法集资、虚假宣传等问题。

整改措施

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1. 加强金融风险防控意识,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对金融风险的监测和预警。

  2.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堵塞漏洞,确保业务操作规范。

  3. 强化合规经营意识,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违规发放贷款、违规销售金融产品等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4. 加强互联网金融领域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通过本次巡察,我们对金融领域存在的问题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巡察力度,督促金融机构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金融领域安全稳定,我们将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为推动金融领域健康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