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河长制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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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河长制工作报告

近年来,株洲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株洲市河长制工作报告如下:

河长制工作进展

建立健全河长制组织体系,株洲市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河长的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明确了各级河长职责,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全面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株洲市开展了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对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捕捞、非法侵占河湖岸线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有效维护了河湖生态环境。

加强河湖治理和保护,株洲市加大投入,实施了一批河湖治理和保护工程,如湘江株洲段综合治理、洣水流域治理等,有效改善了河湖生态环境。

强化水资源管理,株洲市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调度,确保河湖生态流量,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河长制工作成效

河湖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通过实施河长制,株洲市河湖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水质、岸线、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得到有效保护。

河湖管理秩序得到规范,河长制实施以来,株洲市河湖管理秩序得到规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水资源管理能力得到提升,株洲市水资源管理能力得到提升,水资源利用率不断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下一步工作计划

持续推进河湖治理和保护,株洲市将继续加大投入,实施一批河湖治理和保护工程,不断提升河湖生态环境质量。

加强水资源管理,株洲市将继续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调度,确保河湖生态流量,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深化河长制改革,株洲市将进一步深化河长制改革,完善河长制组织体系,加强河长制工作考核,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株洲市河长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需继续努力,我们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举措,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为建设美丽株洲、实现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