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职责,近年来,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检察院的监督职能日益凸显,为了更好地履行这一职责,检察院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创新,加强了对刑事、民事、行政等各个领域的法律监督,取得了显著成效,本文将对检察院的监督职能工作进行总结,以期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
工作亮点
-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
-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通过对公安机关立案活动的监督,纠正了一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加强了对侦查活动的监督,防止了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 加强审判监督,通过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确保了审判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维护了司法公正。
-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通过对看守所、监狱等刑罚执行机关的监督,防止了刑罚执行中的违法行为,加强了对社区矫正的监督,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
-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
- 加强对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通过对民事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的监督,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维护了司法公正。
- 加强对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通过对行政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的监督,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依法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行政。
- 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 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与环保、食药监、国土等部门建立了协作机制,形成了工作合力,加强与++的沟通协调,确保公益诉讼案件的顺利办理。
-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提高了干警的业务水平,加强了对年轻干警的培养,为检察事业的发展储备了人才。
-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查处++违法行为,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 监督意识有待提高
- 部分干警对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办案轻监督的思想。
- 对监督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把握不够,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和方法。
- 监督能力有待提升
- 部分干警的业务素质不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不足。
- 对新领域、新问题的研究不够深入,缺乏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
- 监督机制有待完善
- 内部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不够紧密。
- 外部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不够顺畅。
- 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
- 信息化技术在监督工作中的应用不够广泛,影响了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 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健全,数据资源的利用不够充分。
- 加强监督意识教育
- 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 加强对监督工作重要性的宣传,提高干警对监督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 提高监督能力
-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法律适用能力。
- 加强对新领域、新问题的研究,提高干警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
- 完善监督机制
- 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
- 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
- 加强信息化建设
- 推进信息化技术在监督工作中的应用,提高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 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数据资源。
存在的问题
改进措施
检察院的监督职能是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手段,在今后的工作中,检察院将继续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等各个领域的法律监督,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为建设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