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自查整改工作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在我市的全面实施,我市积极开展乡村振兴自查整改工作,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自查整改工作情况
组织领导
我市高度重视乡村振兴自查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市自查整改工作。
自查自纠
根据《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和《乡村振兴自查整改工作方案》,我市对全市乡村振兴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重点检查了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乡风文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等方面。
问题整改
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我市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制度建设
为确保乡村振兴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我市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如《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办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办法》等,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制度保障。
下一步工作计划
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在我市落地生根。
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强化乡村振兴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通过本次乡村振兴自查整改工作,我市在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乡风文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在我市取得更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