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大工作报告
乐山市市中区人大作为我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肩负着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依法履职,积极作为,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乐山市市中区人大工作报告如下。
履职亮点
加强立法工作,为全区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职能,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推动《乐山市市中区城乡规划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依法行使决定权,推动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对重大事项进行决定,确保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正确方向,如:对区级财政预算、决算进行审查和批准,对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审议等。
依法任免干部,保障政府工作高效运转,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对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任免,确保了政府工作的高效运转,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推动干部作风转变。
强化监督职能,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区政府及部门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监督,推动政府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如:对区政府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等方面进行专项监督。
重视民生保障,推动民生事业发展,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关注民生,积极推动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事业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深化人大制度改革,提高人大工作水平,继续推进人大制度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努力提高人大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加强立法工作,为全区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地方立法,推动立法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依法行使监督权,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加大对政府及部门的监督力度,确保政府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工作效能。
关注民生保障,推动民生事业发展,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推动民生事业发展,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乐山市市中区人大将继续紧紧围绕区委工作部署,依法履职,积极作为,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